• Alan Jackson 

     

    Remember when I was young and so were you  
    And time stood still and love was all we knew  
    You were the first, so was I  
    We made love and then you cried  
    Remember when  
    Remember when we vowed the vows  
    and walked the walk  
    Gave our hearts, made the start, it was hard  
    We lived and learned, life threw curves  
    There was joy, there was hurt  
    Remember when  
     
    Remember when old ones died and new were born  
    And life was changed, disassembled, rearranged  
    We came together, fell apart  
    And broke each other's hearts  
    Remember when  
     
    Remember when the sound of little feet  
    was the music  
    We danced to week to week  
    Brought back the love, we found trust  
    Vowed we'd never give up  
    Remember when  
     
    Remember when thirty something seemed old  
    Now lookin' back, it's just a steppin' stone  
    To where we are,  
    where we've been  
    Said we'd do it all again  
    Remember when  
     
    Remember when we said when we turned gray  
    When the children grow up and move away  
    We won't be sad, we'll be glad  
    For all the life we've had  
    And we'll remember when  
     
    Remember when  
    Remember when

     

    又想起郑愁予的诗,在香港读书时,在图书馆借到他的诗,于是,那本诗集一直伴在我身旁。每晚睡觉前,都照例要读几首诗,经常是大声地朗读出声,那时,心里真的很清朗很快乐。为他诗中那种清明的境界。虽然住的地方真是让人很难过,在夏天的晚上总是睡不着,太热,而空调又是坏的。。。唉。。。那种情况,我一直以为只是暂时的,我一直以为一切都会过去。可是,现在,我依然陷在困境中。到底何时?我才能彻底地摆脱这种状态,为什么对别人而言轻而易举的事情,对我来说都那么难?

     

    给他写了很多信,其实心里很难过的,我也不想这样。我想,我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就当一切是一场梦吧。对他而言,我不过是他的过客,不过是一场游戏罢了,我却一直那么当真。真真傻得要命。

    在想,我自己的生活本来是清晰明朗。一个人,简单的心境,简单的快乐。爱幻想,爱电影、音乐、书籍,爱一个人到处乱走,经常看到某个场景,就会想起,或捕捉到,那些感觉。我想,那些爱恋、依依不舍,始终,是属于幻想中的那个人儿的。现实是不存在的。至少我还没遇到。

     

    他在哪里?对于从前,我已经不再抱任何希望。对于未来,我想,我还是要有希望,还是要乐观,还是要相信我能够遇见爱我的那个他。

     

    其实,那些硬邦邦的东西和严肃的想法,我一点都不放在心上,我想,我需要的是,平凡人世间的温柔和喜悦。这些带给我温暖的情感和爱才是我最看重和珍惜的。

     

    但现在,我连养活自己都是个问题。唉。心情真的很不好,一团糟。想起以前又很绝望,曾经对他那么好,而他,带给我的却是什么呢?看看自己的狼狈吧。

     

    真想远走高飞。如果有一个人愿意带我走,天涯海角的,我都会跟随,只要他好好爱我,好好对我,我已经不想再和什么抗争了,真没意思,什么都比不上心里的温柔温暖,我想,这,大概就是我的人生观吧。

     

    就是这样。那些纠缠不清的爱,我只觉得恶心和讨厌。那根本就不是爱。

  • 每次读完一本书,都会沉浸在里面一些时候。过年在家,终于看完了《银元时代生活史》,照旧,茫茫然的好些时候了。民国时代的人物风采,人与人之间相比现在亲和了许多的生活方式,真真令我神往。和菜头的评论文中说,那时候的中国人和现在的中国人,怎么看都觉得是两类人。我也有同感。

    陈存仁讲述的生活智慧,无论是来自他的师长或朋友,譬如在理财和事业方面,现在依然有借鉴价值。我想,我也该借机好好反思一下自己,近几年来生活的无序,心情上的混乱,也该彻底地改一改了。时间,过得那么快,一辈子,很快就会过去的,而我,也不该再浪费自己的时间了。是时候好好反省,好好生活了。

    以前不爱吃肉的,去香港读书之后,发现吃肉让我的精力更加充沛,于是,不再拒绝吃肉。现在是想吃就吃,以前还生怕会胖得不成样子,但现在看来,我根本胖不起来了。

    不能再哭了,过去的事情,那一段让我绝望的感情,真是消耗了我半生的精力。我知道,以后,事业会在我心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吃一堑长一智吧。努力,努力!为亲爱的爸妈,更为自己!

    加油,妹妹!

    赚些钱,让爸爸妈妈开开心心就好了。还很想到处去旅行。不过我要努力。

    记住,机会,来自不易。不能再轻易放弃。

  • From 槽边往事(和菜头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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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小荷,总是要露出角的。是红杏,总是要爬出墙的。是春天,总归是要来的。

    今天是丁丁80岁生日,前天是苏东坡942岁生日。我不加区分地把这两个人都看作是真实的人,丁丁在漫画里,苏轼在史书中,我实在看不出什么区分来。丁丁挨过棍击、枪弹、毒药、落石、囚禁,但是80年过去了,他还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奔跑,依然让清澈或者混浊的眼睛闪现出光亮来。苏东坡经历过降职、贬职、驱逐、流放、牢狱、贫困、病痛,但是942年后人们依然喜爱他,念他的诗词,背他的散文,临摹他的字帖。

    从纯粹个人利益的角度来衡量,他们的人生无可取之处。丁丁身负巨大的风险却没有任何收益,苏轼做官总能越做越小钱越来越少。中国人在传统上拒绝接受失败者,认为他们最合适的结局是自杀或者战死,以免活在世上让他和他的家族继续蒙羞。丁丁是个住在朋友家的记者,苏轼是个政坛上的完败者,可他们却被人们深深喜爱,不觉得他们活在这世上有任何令人难堪的地方。相反的,在他们身上人们能看到美好,觉出希望,甚至觉得那样的人生是一种精彩。

    我们没有宗教信仰,只有今生而无来世。因而无从敬畏,讲求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能恐吓我们的不是地狱的油锅或者悲惨的来世,而是这一生这一刻有无杯中的活水口中的食粮,是眼下安然其中的一切是否会在顷刻间烟消云散。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可以自己修建牢狱,走在地上自己画的白线上,以日复一日的庆幸去代替幸福。罗素在《自由之路中》曾经描述过这种情形:在绝大多数男人和女人的日常生活当中,恐惧所起的作用要大于希望的作用。充满人们头脑中的想法是害怕自己占据之物会被他人夺走,而没有想到他们可以在自己的生活里以及在同他人的接触中创造欢乐。

    假设时光倒流,许以丁丁和苏东坡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们会有不同的选择么?不,丁丁还会是那个满世界乱跑的小记者,苏东坡还是那个满肚皮不合时宜的苏学士。在一个并不完美的现实世界中,他们身体力行地活出了一整个完美世界里应有的人生。遭逢重重打击,人生颠沛流离,只不过是他们美好人生里无关紧要的插曲。反而是因为这些小小噪声,他们的人生愈发汹涌澎湃,如同大江奔流。

    从他们的身上可以看出一种打不死的乐观,他们相信花儿会重开,梦想会重来,没有什么能将它们阻挡。当他们的生日来临之际,我们也应该对未来心存希望,相信自己所喜乐的世界终将到来。因为,没有人能关住春天。

    2008.1.10

     

  • ---张晓风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
    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
    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
    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
    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
    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
    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
    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
    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
    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
    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
    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
    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
    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
    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
    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
    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
    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
    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
    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
    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
    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
    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
    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
    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
    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
    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
    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
    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
    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
    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
    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
    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
    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
    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
    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
    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
    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
    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
    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
    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
    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
    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
    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
    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
    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
    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
    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
    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
    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
    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
    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
    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
    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
    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
    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
    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
    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
    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
    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
    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
    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
    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
    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
    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
    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闋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
    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
    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
    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
    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
    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
    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
    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
    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
    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
    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
    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
    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
    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
    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
    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
    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
    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
    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
    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 想去爱一个人。

    可以在难过的时候想起他,可以享受他对我的心焦、担忧和不舍。可以在心动的时候紧紧地捏一下他的手,风吹过树叶飘落时,我的心也在他紧紧握住我手的时候怦然跳动,经常会希望那一刻在时空里凝固了,那情感永远永远都不会有变化。可以接听他喝醉的时候,在喷水泉边给我打的电话。可以去理解他的伤他的痛。可以想去知道关于他的所有的一切,他的童年他的好朋友他所有的溴事他所有的骄傲。可以在散步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祈求上苍让我们永远永远在一起,直到白发苍苍。可以听他说,说他又回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说我早就在他心里,突然间的苏醒所带给他的惊喜;可以在看着他眼睛的时候,回应我的,是他依恋的眼神。

     曾经的那么一天。。。

  • 安静地读书、看电影、听音乐,一直是我的愿望。新年来了,我不该再辜负自己了。  

    昨晚和同学千辛万苦地来来回回地搬了好几趟,总算安顿下来了。对于新的住处,我很满意。安静、明亮而且干净,总算摆脱那个泼妇般的房东了,早就受不了她的大嗓门和那份粗野了,要切记这次的教训,不可再和这样的人和租了,真是太可怕了。她的儿子真可怜,生长在那样一个家庭里。  

    前一晚买了紫色的窗帘,挂上之后,果然整个房间马上变得安宁了。淡淡的紫色,掩住外面的凌乱,却让小小的屋子多了一份说不出的安详,秀气又安静的。很适合我。买了这份窗帘,我很是欣喜。  

    大概原来住着小孩子,房间里张贴了许多的卡通,so cute! 

     打算好好整理我的新小屋,好好开始我的新生活。新年新气象,我要走出过去,开创我的新机遇。hope is always the best thing. 谢谢读过的博,他教会我要忍耐和宽容,坚持不懈。原来,这些品质才是真正可贵和无价的。

    他说,如果能够身披燃烧的衣饰,赤脚走在荆棘遍布的路上,但心里依然没有怨恨和反悔,依然清凉如水,这才是真正的情怀!这些话,让我羞愧难当,看看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啊?唉。  

    好,新年伊始。一切从头开始。

  • 曾经--大学毕业之后,03、04、05、06年,十分喜爱她们的歌曲,当时,最爱最爱的就是这两首:《细说往事》和《相知相伴》,那时候,心里藏着甜蜜的秘密,却有着浅浅的忧伤,或许,南方的歌曲是这种情绪的最佳诠释。

    每次听《细说往事》,都会想起南京。也许,是因为那次正好走在前往学校的那条细长细长的路上。那天,一个秋末的清晨,从细碎的叶子缝中投下来的斑斑点点的阳光,好像水面上的麟麟波光一般,也投射在我的心上。从此,它蜗居在我心里一个小小的角落里,缄默不语。只待某天突入其来的相遇,它便会跳出来,逼真的再次出现在我眼前,仿佛时光从不曾流过,仿佛你的微笑依然。。。。

    还记得第一次听到《相知相守》时的惊喜,现在想来还是觉得心动。这首歌,无限深情。

    不说往事了。常说要忘了过去,其实呢,我从来就没有脱离出来过。心,一直被煎熬着。
    经常很迷惘,不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包括我所做的一切,然而,一切都没有答案。而我也只能听从心的安排。哪一天才可以真正走出这团迷雾呢?唉。

    昨天,听的是《七月的心情》、《飞越地平线》、《浮云游子》、《我的思念》、《温柔的慈悲》、《忘了我是谁》。《七月的心情》和《浮云游子》是欢快的、明朗的,《温柔的慈悲》和《忘了我是谁》是无限深情的、忧伤的,《我的思念》和《飞越地平线》是温柔的。但,每一首歌,我都喜欢,而且,我愿意深深沉浸于其中,与音乐与歌声共悲伤和欢乐。

    昨天下午,因为要做翻译的缘故,没有去爬山,但我还是背着电脑,从家中出发,去咖啡馆继续做翻译。

    还是走那条弯弯曲曲的路。我真的好喜欢,那一路上的树木和草地。昨天,有一群建筑工人走在我前面,他们扛着锄头或其他的工具,晃晃悠悠地走着,到前面的另一个工地。这是一群不断迁徙的鸟,随着命运的波涛起伏,在城市里日夜辛苦劳作。

    大概由于温度不够低吧,南方的秋桂总是要等到冬天才真正开放。一路上,桂花香香甜甜的味道时有时无地从树木丛生的荫翳处飘过来,有时腻腻的、有时淡淡的,飘入心里,很温暖。

    走过那个豪华的宾馆的时候,听到了《忘了我是谁》。歌词出自李敖之手: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了心里都是你,忘了我是谁;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的时候心里跳,看过以后心里碎。。。一见钟情的爱情,在年少的岁月里,总是让人忐忑不安。

    穿过桥洞,来到路的另一侧。耳边转到《温柔的慈悲》。看着温热又艳红的午后阳光洒满密密丛林,浓绿嫩绿的叶子一样在享受着那些温热的光,而音乐又似交响乐般的辉煌壮丽,拂过脸庞的风凉凉的,那时,不知为什么,我只想痛哭一场,愿自己永远沉默在音乐和阳光之中。所有的语言,都只是苍白无力,我想,我只能逃避或者沉默。